凌源法院赴外埠为本市企业和农民工执行回2400余万元 点个赞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7-13 16:57:47    文字:【】【】【

近日,凌源法院执行干警数次远赴外地,执结多起外埠欠款案件,依法为辖区内企业及农民工清回欠款共计2400余万元。

现年61岁的王某在监狱服刑,其拖欠金融部门贷款本息60余万元迟迟未还,而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调查得知:王某2014年曾与营口市盖州某建筑企业有商业往来,且该企业拖欠王某工程款60余万元。为把握执行的有利时机,加大外埠清欠力度,凌源法院执行局局长辛宗奇指派执行干警立即赴盖州调查处理。但企业老板李某避而不见,执行员高凤彬等干警并没有就此放弃,一边通过电话联系李某,一边在该企业附近蹲守,待第三日终于找到李某。李某起初巧舌如簧,并不承认欠款事实。执行干警拿出欠款证据后,李某承认了欠款事实,并承诺还款。两日后,李某将60余万元欠款如数汇至法院账户。

凌源某房产开发企业拖欠杨某工程款700余万元,导致杨某无法如期给付80余名农民工工资,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隐患。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实:房产开发企业无现金可供执行,案件短期之内难以突破。经进一步调查:辽宁省海城市某企业与该房产企业有贸易往来,尚欠该企业700余万元。执行干警先后五次来到海城深入调查,在当地法院的全力配合下,于当地黄金交易市场找到了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符某,并将其控制回当地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符某迫于压力,当场给付了30万元。后执行干警又陆续查到其银行存款400余万元,及时扣划至法院账户,并立即发放到80余名农民工手中,稳妥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和信访隐患。

工程承包人赵某拖欠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长期不还,为躲避执行还藏身到建昌的亲戚家。为抓住执行的有利时机,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立即前往建昌,但赵某避而不见。经过3整天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堵到赵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赵某仍态度蛮横、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压力,赵某的亲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当日还款19万元。执行干警将钱款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得到了农民工的一致称赞。

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凌源市人民法院上半年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为契机,主动提升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外埠清欠执行工作。凌源法院党组于年初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将“外埠清欠”确定为2017年重点工作之一,党组书记、院长王久君对“外埠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执行干警以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干劲,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全力开展外埠清欠执行工作,要有声势,更要有成效。上半年,凌源法院已跨地域为本市企业及个人追讨欠款、农民工工资等合计2400余万元,“外埠清欠” 工作目前仍在全力开展。(刘海超 刘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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