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8-13 15:57:54    文字:【】【】【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东北冷涡影响,8月12日午后至13日午后,我市大部分地区将有一次大雨,局部暴雨天气过程。平均降水量40~60毫米,个别乡镇可能会超过100毫米。降水期间易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本次过程强降水落区不确定因素多,部分乡镇可能出现暴雨量级,并可能出现雷雨大风、冰雹、局地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辽汛电【2020】37号、朝汛电【2020】43号通知要求和我市防汛抗旱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防御强降雨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周密部署,细致安排,做好启动各类防汛预案的准备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按照职责和预案要求,全面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班。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级党员干部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必须在当地值班值守,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当出现险情、灾情时,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按程序上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地值班值守情况的督查检查。

三、加强巡查检查。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水库、矿山、尾矿库、工地、河道险工险段、城区重点地段、危房险房、重点企业、旅游景点、山体滑坡易发区、泥石流易发区等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检查,安排专人值守,发生汛情险情及时处置上报。

四、加强预警、预报和宣传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系统及时播报;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汛情监测;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多种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气象信息、汛情信息,同时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做好防雨、防雷、防风的各项准备。

五、加强城市防汛工作。要确保城区排涝设施正常运行,对城区易涝、低洼易积水地段和公共设施,要做好应急排水准备工作,防止城市内涝。

六、加强抢险救灾准备。各乡镇街、水务部门、应急部门以及防汛指挥部设立的20个职能组组长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遇有险情指挥部将启动相关职能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凌源市委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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