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卫监】辽宁省生活美容机构“七禁止”
一、禁止生活美容场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为消费者提供“微整形”等医疗美容服务(包括注射玻尿酸、胶原蛋白、A型肉毒毒素等)。
二、禁止生活美容场所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徕消费者来本机构进行医疗美容。
三、禁止生活美容场所聘用、外请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四、禁止生活美容场所为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提供场所。
五、禁止生活美容场所借用美容培训的名义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六、禁止生活美容场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及不良信息。
七、禁止生活美容场所销售注射用玻尿酸、胶原蛋白、A型肉毒毒素等药品和医疗器械。
各位尊敬的消费者,凌源市卫生监督局提醒您,为了您的健康与安全,请不要在生活美容场所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凌源市卫生监督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