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带宋杖子镇上坟烧纸案嫌犯上庭!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7-28 18:07:50    文字:【】【】【

本网讯 一个镇的全镇机关干部、村书记、主任和村民组长共200人参加一案旁听,这是啥样的大案?728,凌源巡回法庭给了最终答案。

原来,被告人马某廷在清明节上坟烧纸时引燃了大火,给国家林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凌源法院巡回刑事法庭决定在宋杖子镇公开审理此案。为了达到教育效果,宋杖子镇组织200人参加旁听,马某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案件审理后,宋杖子镇长李连春针当前今后一个时期的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他强调,全镇今后的护林防火工作要从机关干部到村组干部层层落实责任,杜绝麻痹大意,要从此案中的得到深刻的教训,出现问题要严肃问责。

编后话:清明节,祭祀扫墓,如今被告人却因给亲人上坟烧纸引起森林火灾使自己站到今天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近年来,全国各地火灾频发,不论是纵火还是失火引发的火灾,其后果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轻则焚毁树木,重则伤及群众生命。同时火灾也严重的破坏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因火灾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引起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对乡镇来说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在每年的清明前后,镇政府派出机关干部、防火队员等大批人员到各村一线去实地防火,在这样的严防严控形势下仍有一部分人在侥幸心理和迷信思想的支配下,进行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本案被告人马某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清明节扫墓时能够响应政府文明祭祀的号召,那么因扫墓引发的火灾就不会发生,也就不会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更不会令被告人自己承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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